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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35,426,9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65,864,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9,56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7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股份总数的 14.4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28,842,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9,56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7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33,390,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6%;反对 4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6,368,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49%;反对 44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8%;弃权 1,591,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9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66,74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178%;反对 247,762,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25%;弃权 20,920,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9,721,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6.3475%;反对 247,762,8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0322%;弃权 20,920,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2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振兴、王玉钰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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